*註1:
每次表單限填乙個商品並具備乙次抽獎資格。每台機型限選乙個贈品,不累贈。達到較高消費門檻可選擇較低門檻之贈品,唯贈品數量無法累計。贈品數量有限,送完後將以等值商品替代。贈品不得要求折現或退換貨,如發生原消費商品退貨情況需同時返還贈品,抽獎獎金得獎者亦同時退還。
*註2:
登錄網站預計於2024/9/15(日)關閉.凡未於網站關閉前完成登錄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異議。建議購買前請與通路/門市確認狀況,購買後盡速完成線上登錄作業並提供完整資料,以維護自身權益.
*註3:
開立二聯發票者,需上傳資料包括領獎人身分證正反、面照片,完整發票照片與交易明細等;開立三聯發票者,需上傳領獎公司行號之抬頭與統編,同步提供「開立扣繳憑單同意書」並蓋上公司大小章或發票章,完整發票照片,交易明細等.所有資料須可清楚辨識產品品項/型號/購買時間/金額/銷售明細/購買通路/出貨單/會員購買紀錄等佐證.
*註4:
現金抽獎得獎者一律開立「扣繳憑單」,並據以申報本年度所得。得獎者須與活動登記資料相同,若登記為公司行號,得獎者也需為該公司,發票買受人如為有統編之公司,須於線上登錄時同步提供「開立扣繳憑單同意書」並蓋上公司大小章或發票章,無法提供此項文件者,請將發票買受人改為無統編之個人,或視同自動放棄領獎資格。
如有問題請來信info@kenk.com.tw,並標註「嘉儀家電40周年活動小組」,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10:00- 17:00,周六日及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所有辦法依嘉儀企業公告為主,嘉儀企業具審核參加者資格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裁決。
注意事項
1. 嘉儀工作人員將在登錄文件齊全後進行審核,將e-mail通知資料完整符合參加資格,煩請確認所填資料之正確性。審核時間約7個工作日,依照實際作業流程為主,若經審核判定失敗或需補件者,則需重新計算審核的工作天數。
2. 參加本活動者請務必確認個人資料之正確性,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核對、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者,視同自動放棄領獎資格。
3. 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嘉儀企業向您蒐集資料之目的係作為本次活動資格審查、兌換贈品聯繫以及將來產品行銷資訊分享之用,凡參者活動即代表同意授權嘉儀蒐集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您也可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但您的參加或得獎資格可能因程序未完備而喪失。
4. 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舉凡中華民國境內取得之其他收益,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本公司將依法開立其他所得扣繳憑單。領取者為自然人,需按規定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行併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領取者為公司法人,需繳交開立扣繳憑單同意書,自行併入本年度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5. 如透過廚具經銷商購買者,須請廚具商單獨開立本此活動指定商品之發票,並標註金額與品名,方得辨識購買資格。
6.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點僅限台灣本島,恕不處理郵寄至外島(金門、澎湖、馬祖及等台灣外島)及海外地區。外籍人士須具備台灣居留證身分,並可開立個人扣繳憑單。如因個人相關資料或地址填寫不完整不正確,導致雙無法運送或無法聯絡得獎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7. 參與本活動保證所有填寫、提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若資料有不實、不完整及不正確,主辦單位保留取消領獎資格的權利,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8. 贈品不得要求折現或退換貨,如發生原消費商品退貨情況需同時返還贈品,抽獎獎金得獎者亦同時退還,不得異議。其他所得扣繳憑單一經開立申報,本公司不予更正,需檢附不更正扣繳憑單同意書。
9.活動詳細辦法以本活動網站公布內容為準。如有問題請來信info@kenk.com.tw,並標註「嘉儀家電40周年活動小組」,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10:00-17:00,周六日及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10.上述活動辦法依嘉儀企業公告為主,嘉儀企業具審核參加者資格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裁決。
11. 抽獎獎項說明:
>>本抽獎活動將於2024年9月30日12:00以電腦随機抽出中獎者,中獎名單將於2024年9月30日16:00嘉儀家品官網公告,所有中獎者須於2024年10月15日前與本活動小組聯繫,並完成中獎相關文件及得獎者匯款帳號影本寄回本公司。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辦理手續,需先繳納完成繳交中獎稅(現金)及填寫中獎資料,中獎者任一階段程序逾時未完成或拒繳交應負擔之費用時,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中獎者不得異議。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NT$1,001元以上須列入中獎所得申報,獎品價值超過NT$20,010元以上,需負擔贈品價值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内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内居住未達183天以上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金額,須負擔贈品價值20%稅金,本公司日後將開立扣繳憑證;未滿20歲且未婚之中獎者,應委由法定代理人代為領獎並完成兌獎手續。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領取本公司中獎獎項價值全年累計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時,必須申報綜合所得稅;中獎獎項價值全年累計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時,主辦單位將代扣10%所得稅,相關稅務扣繳、申報之辦理及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每次表單限填乙個商品並具備乙次抽獎資格。每台機型限選乙個贈品,不累贈。達到較高消費門檻可選擇較低門檻之贈品,唯贈品數量無法累計。贈品數量有限,送完後將以等值商品替代。贈品不得要求折現或退換貨,如發生原消費商品退貨情況需同時返還贈品,抽獎獎金得獎者亦同時退還。
*註2:
登錄網站預計於2024/9/15(日)關閉.凡未於網站關閉前完成登錄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異議。建議購買前請與通路/門市確認狀況,購買後盡速完成線上登錄作業並提供完整資料,以維護自身權益.
*註3:
開立二聯發票者,需上傳資料包括領獎人身分證正反、面照片,完整發票照片與交易明細等;開立三聯發票者,需上傳領獎公司行號之抬頭與統編,同步提供「開立扣繳憑單同意書」並蓋上公司大小章或發票章,完整發票照片,交易明細等.所有資料須可清楚辨識產品品項/型號/購買時間/金額/銷售明細/購買通路/出貨單/會員購買紀錄等佐證.
*註4:
現金抽獎得獎者一律開立「扣繳憑單」,並據以申報本年度所得。得獎者須與活動登記資料相同,若登記為公司行號,得獎者也需為該公司,發票買受人如為有統編之公司,須於線上登錄時同步提供「開立扣繳憑單同意書」並蓋上公司大小章或發票章,無法提供此項文件者,請將發票買受人改為無統編之個人,或視同自動放棄領獎資格。
如有問題請來信info@kenk.com.tw,並標註「嘉儀家電40周年活動小組」,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10:00- 17:00,周六日及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所有辦法依嘉儀企業公告為主,嘉儀企業具審核參加者資格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裁決。
注意事項
1. 嘉儀工作人員將在登錄文件齊全後進行審核,將e-mail通知資料完整符合參加資格,煩請確認所填資料之正確性。審核時間約7個工作日,依照實際作業流程為主,若經審核判定失敗或需補件者,則需重新計算審核的工作天數。
2. 參加本活動者請務必確認個人資料之正確性,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核對、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者,視同自動放棄領獎資格。
3. 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嘉儀企業向您蒐集資料之目的係作為本次活動資格審查、兌換贈品聯繫以及將來產品行銷資訊分享之用,凡參者活動即代表同意授權嘉儀蒐集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您也可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但您的參加或得獎資格可能因程序未完備而喪失。
4. 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舉凡中華民國境內取得之其他收益,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本公司將依法開立其他所得扣繳憑單。領取者為自然人,需按規定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行併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領取者為公司法人,需繳交開立扣繳憑單同意書,自行併入本年度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5. 如透過廚具經銷商購買者,須請廚具商單獨開立本此活動指定商品之發票,並標註金額與品名,方得辨識購買資格。
6.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點僅限台灣本島,恕不處理郵寄至外島(金門、澎湖、馬祖及等台灣外島)及海外地區。外籍人士須具備台灣居留證身分,並可開立個人扣繳憑單。如因個人相關資料或地址填寫不完整不正確,導致雙無法運送或無法聯絡得獎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7. 參與本活動保證所有填寫、提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若資料有不實、不完整及不正確,主辦單位保留取消領獎資格的權利,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8. 贈品不得要求折現或退換貨,如發生原消費商品退貨情況需同時返還贈品,抽獎獎金得獎者亦同時退還,不得異議。其他所得扣繳憑單一經開立申報,本公司不予更正,需檢附不更正扣繳憑單同意書。
9.活動詳細辦法以本活動網站公布內容為準。如有問題請來信info@kenk.com.tw,並標註「嘉儀家電40周年活動小組」,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10:00-17:00,周六日及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
10.上述活動辦法依嘉儀企業公告為主,嘉儀企業具審核參加者資格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裁決。
11. 抽獎獎項說明:
>>本抽獎活動將於2024年9月30日12:00以電腦随機抽出中獎者,中獎名單將於2024年9月30日16:00嘉儀家品官網公告,所有中獎者須於2024年10月15日前與本活動小組聯繫,並完成中獎相關文件及得獎者匯款帳號影本寄回本公司。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辦理手續,需先繳納完成繳交中獎稅(現金)及填寫中獎資料,中獎者任一階段程序逾時未完成或拒繳交應負擔之費用時,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中獎者不得異議。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NT$1,001元以上須列入中獎所得申報,獎品價值超過NT$20,010元以上,需負擔贈品價值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内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内居住未達183天以上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金額,須負擔贈品價值20%稅金,本公司日後將開立扣繳憑證;未滿20歲且未婚之中獎者,應委由法定代理人代為領獎並完成兌獎手續。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領取本公司中獎獎項價值全年累計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時,必須申報綜合所得稅;中獎獎項價值全年累計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時,主辦單位將代扣10%所得稅,相關稅務扣繳、申報之辦理及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